环评公示

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万吨/年综合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技改提升项目

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万吨/年综合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万吨/年综合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技改提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投资:8000万元;
⑵建设规模:项目北厂区占地面积32295m2,南厂区占地97000m2,本项目拟对现有年处置危险废物18万吨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技改后项目分南北两个厂区,北厂区保留年处置利用含铜污泥(HW22)5万吨、表面处理废物(HW17)5万吨,将年处置利用废催化剂(HW50)生产线移至南厂区,南厂区设置年处置利用废催化剂(HW50)28000吨,含镍废物(HW46)2000吨,年处置一般固废贵金属工具1吨。
⑶建设地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⑵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水主要由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组成,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污泥渗滤液、废气吸收液、洗车水、化验室废水等。北厂区渗滤液、化验室废水、洗车废水分别经收集后,进入制砖系统最终进入熔炼炉,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水淬冲渣使用,不外排。南厂区化验废水、工艺废水、酸碱废气吸收水收集后进行“中和+双效蒸发析盐”处理后回用于湿法车间酸浸用水;洗车水回用于制砖共工段,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脱硫用水补充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泵入灌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武障河。
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发生突发性事故时应立即进入事故池(北厂区容积为300m3,南厂区容积为1350m3)内暂存。
⑶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各噪声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⑷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北厂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器/重力沉降收集的粉尘、地面清洁集尘,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工艺生产,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废除尘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拟委托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脱硫渣为一般固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炉渣S1-1、S2-1、S3-1待鉴定,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外售至建材厂用作原料;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南厂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坩埚、废滤布、废树脂、废布袋、废包装袋、实验室废物、废机油拟委托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脱硫渣、废铁壳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铜镍渣、熔炼渣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外售综合利用;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置,鉴定前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水处理残渣、低磁剂委托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固废零排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水为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污泥渗滤液、酸碱废气吸收液、洗车水、化验室废水等。北厂区:渗滤液、化验室废水、洗车废水分别经收集后进入制砖系统最终进入熔炼炉,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水淬冲渣使用,不外排。南厂区: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及酸碱废气吸收液经“中和+双效蒸发析盐”处理后回用于湿法工段;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脱硫用水补充水,不排放;洗车废水进入制砖系统,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泵入灌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武障河。
⑵废气
项目北厂区HW22烘干废气采用“重力沉降+脉冲布袋除尘+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HW22熔炼废气采用“二燃室+SNCR+急冷+活性炭喷射+脉冲布袋除尘+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HW17表面处理废物熔炼废气采用“二燃室+SNCR+急冷+活性炭吸附+重力沉降+脉冲布袋除尘+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共同经“静电除尘除雾”处理后通过1#现有5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HW17表面处理废物烘干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过2#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制砖车间配料、混合等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现有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HW17危废仓库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4#15m排气筒排放(利用现有);HW22危废仓库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5#15m排气筒排放(利用现有)。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项目南厂区焙烧、烧结、熔炼、制砖等废气分别采用“二次燃烧室+SNCR+半干急冷+二噁英催化氧化+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吸收”、“SNCR+二级重力沉降+间接水冷+二噁英催化氧化+布袋除尘器+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SNCR+二级重力沉降+二噁英催化氧化+布袋除尘器+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含尘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含酸性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处理;碱性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二级酸喷淋”处理,危废仓库(原料仓库)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所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35米、4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⑶噪声
项目的各噪声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⑷固废
项目北厂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布袋除尘器/重力沉降收集的粉尘、地面清洁集尘,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工艺生产,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废除尘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拟委托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脱硫渣为一般固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炉渣S1-1、S2-1及S3-1待鉴定,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外售至建材厂用作原料;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南厂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坩埚、废滤布、废树脂、废布袋、废包装袋、实验室废物、废机油拟委托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脱硫渣、废铁壳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铜镍渣、熔炼渣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外售综合利用;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置,鉴定前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水处理残渣、低磁剂委托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固废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为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准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电子邮箱:445061705@qq.com
邮寄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明辉路12号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廖工(收)0518-832270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
⒉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
⒊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明辉路12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518-83227000
环评单位: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18-85111623
 
 
                                                              2022年4月24日

附件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公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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