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关于公布江苏省2022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告》(苏环办[2022]56号)。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潘如龙
地理位置:连云港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珠海西路2号
3.2部分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
类别 名称 重要组份、规格、指标 年耗量(t/a
原辅料 冰醋酸 99.5% 13440
磷酸氢二铵 98.0% 50
巴豆醛 99.5% 13580
甲苯 99.0% 13
盐酸 32.0% 4050
尿素 98.0% 185
酒精 95.0% 153
二氯甲烷 99.5% 31
氢氧化钾 48.0% 8500
活性炭 - 940
醋酸丁酯 99.5% 6
3.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根据环评批复和验收监测报告、实测数据)
排放源 污染物 处理措施 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编号及高度
A2车间 甲苯 二级冷凝+三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 1.331 30米高A4#排气筒
HCl 3.92
VOCs 5.43
二氯甲烷 冷凝+一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 2.42 30米高A5#排气筒
VOCs 33.92
氯化氢 冷凝+三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喷淋 4.12 30米高A6#排气筒
A3车间 粉尘 二级布袋除尘+一级水膜除尘 1.85 30米高A7#排气筒
粉尘 二级旋风除尘+一级水膜除尘 1.65 30米高A8#排气筒
污水站、固废仓库废气 甲苯 二级碱喷淋 1.26 15米高8#排气筒
二氯甲烷 3.03
氯化氢 4.37
VOCs 28.6
A2车间裂解炉 SO2、NOX、烟尘 / / 40米高A13#排气筒
污水排放口 pH值 含稀盐酸废水和含乙醇废水先分别提浓;山梨酸生产废水采用“隔油+中和1+中和2+压滤+活性炭吸附”进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含酸、含乙醇预处理水等混合进行“综合调节池+UASB+缺氧池+中间池+好氧池1+好氧池2+二沉池+混凝反应池+混凝沉淀+活性炭过滤” ≤6~9 废水总排口
CODcr ≤500
悬浮物 ≤200
氨氮 ≤30
总磷 ≤4
总氮 ≤40
甲苯 ≤0.5
二氯甲烷 ≤0.2
盐分 ≤5000
 
3.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我公司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有蒸馏废渣、废气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取得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备案。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
附件:公示材料

Copyright © 2017-2011 Www.JSTuoFu.Cn 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17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