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茆圩种猪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茆圩种猪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要求,对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茆圩种猪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茆圩种猪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茆圩乡和睦村
项目概要: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隶属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坐落在宿迁市沭阳县汤涧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是一家以养猪、养鹅养殖为主导产业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规划,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茆圩乡和睦村建设茆圩种猪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项目拟投资8000万元,场区占地253779.08m2平方米,共建猪舍配怀舍6栋,每栋面积2052平方米,产房6栋(6联体),每栋面积2880平方米,隔离舍2栋,每栋面积712.8平方米,公猪站2栋,每栋面积855.36平方米,总面积32728.32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8304.2平方米。建成后可存栏种猪10000头,年出栏苗猪200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经理  电话:0527-83767865 
邮箱:45003710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或至我公司索取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在环评征求意见稿发布公示前,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至宿迁市沭阳县茆圩乡和睦村我公司门卫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我公司。
 
公示单位: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4月2日
附件一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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