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处置利用危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技改提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投资:5000万元;
⑵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现有年处置危险废物18万吨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原现有项目不增加产能。技改后对其生产线布置优化、生产工艺、废气处理措施等进行优化,增加天然气烘干窑1台、环保实验炉2台、静电除尘除雾1台等设备。技改后全厂形成年综合利用危险废物10万吨,其中年处置利用含铜污泥(HW22)5万吨、表面处理废物(HW17)5万吨。
技改后项目生产工艺与现有项目相比优化表面处理废物处置方式,分质处理,低重金属含量表面处理废物增加烘干、煅烧工序处理以实现污泥的减量化;高重金属含量表面处理污泥及含铜污泥生产工艺优化为烘干、配料混合、制砖、熔炼,新增烘干、熔炼等设备,得到黑铜、冰铜、镍铁合金等产品;针对技改后的生产工艺,优化了废气处理措施。
⑶建设地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⑵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水主要由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组成,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污泥渗滤液、废气吸收液、洗车水、化验室废水等。渗滤液、化验室废水、洗车废水分别经收集后,进入制砖系统最终进入熔炼炉,不外排;废气吸收液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水淬冲渣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泵入灌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武障河。
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发生突发性事故时应立即进入事故池(容积为300m3)内暂存。
⑶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各噪声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⑷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废活性炭、脱硫渣、炉渣、布袋除尘器及沉灰筒收集的粉尘、地面清洁集尘、废除尘布袋、废催化剂、废机油和员工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固废零排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泵入灌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项目HW22烘干废气采用“重力沉降+脉冲布袋除尘+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HW22熔炼废气采用“重力沉降+二噁英催化氧化+脉冲布袋除尘+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HW17高重金属含量表面处理废物熔炼废气采用“重力沉降+二噁英催化氧化+脉冲布袋除尘+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HW17低重金属含量表面处理废物煅烧废气采用“二噁英催化氧化+脉冲布袋除尘+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与HW17高重金属含量表面处理废物熔炼共用二级石灰-石膏脱硫处理设施)处理然后共同经“静电除尘除雾+沸石转轮”处理后经过1#现有3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低重金属含量表面处理废物HW17、高重金属含量表面处理废物HW17烘干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过2#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制砖车间配料、混合等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现有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HW17危废仓库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4#15m排气筒排放(利用现有);HW22危废仓库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5#15m排气筒排放(利用现有)。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⑶噪声
项目的各噪声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⑷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废活性炭、脱硫渣、炉渣、布袋除尘器及沉灰筒收集的粉尘、地面清洁集尘、废除尘布袋、废催化剂、废机油和员工生活垃圾等。布袋除尘器及沉灰筒收集的粉尘、车间地面清洁集尘与原料污泥混合后返回熔炼炉,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废包装桶破碎后直接回用至配料工段作为铁粉使用;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除尘布袋、废催化剂、废机油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硫渣、炉渣S1-1、S2-1、S3-1为一般固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炉渣S4-1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外售至建材厂用作原料;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零排放,对周围环境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为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准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电子邮箱:445061705@qq.com
邮寄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明辉路12号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廖工(收)0518-832270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
⒉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
⒊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明辉路12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518-83227000
环评单位: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18-85111623
 
 
                                                              2021年1月11日
 




附件一:项目公示稿
附件二:公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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