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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大李示范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2025-07-1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现将《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大李示范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其“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061355519

邮箱:1738147583@qq.com

附件:

宿迁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大李示范场生猪养殖项目报告书-全本.pdf

公众参与.pdf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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